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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文件佳宏字(2015)002号

2015.07.01

设立分支机构  直营店 对负责人的要求和条件

(一):分店面积和地理位置;使用面积不能低于60平方沿街店面或商务写字楼。

(二):加盟企业必须持有有效法人资格工商营业执照。

 

(三):分店必须服从配合总公司媒体广告宣传和公司体质的费用各分店共同承担。如:(电视 报纸广告 网络推广 网站维护 发单网站 施工资质 设计资质 协会 证书等)。拒绝执行的公司有权解除负责人资格拆除店面所有品牌字号不退还任何费用。

(四):每月必须按实向总公司汇报营业额(合同地址 业主姓名 及身份信息 电话 合同金额 合同编号 开工竣工时间  施工面积)。如不按实填写或虚报 不报;经查实处罚2000—10000元罚款;拒绝处罚的解除负责人资格当天拆除店面所有品牌字号)。

(五):成品保护:门套保护;工作服;公司宣传资料;工地告知牌等必须有公司统一制做;不可以擅自制做(擅自制做企业和个人处罚1000-5000元)。擅自制作的单位或个人的公司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任何费用。

(六):直营店  分支机构要求和责任:

1:分公司负责人必须要有房产和一定的经济实力。

2:设立分支机构需要支付风险保证金或房产抵押。

3:需要担保人担保(担保人必须有房产需要抵押)。

4:分公司负责人没有犯罪记录和不良情况;如:经济犯罪 赌博  打架等。

5:分公司财务必须每月1号至5号前如实上报上月经营状况和财务报表,如不按实上报;总公司有权解除分公司负责人职务并且经济处罚3000元以上,情节严重的分公司负责人和财务人员承担法律责任。

6:不许拖欠劳务费和材料费,工程款任何人不得挪用(专款专用)。

7:施工材料不得偷工减料必须按照施工合同报价材料品牌购买真品材料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如发现和客户投诉必须追究负责人责任,处罚金额:50010000元并承担经济损失。

8:所有签订合同必须有对方先盖章或签字完成返回总公司审核加盖总公司公章生效(分公司禁止使用合同章,分公司公章允许在国家行政部门办理事项使用),如违反此条款及公司管理制度所有经济损失有分公司负责人承担及法律责任。

9:分公司公章 财务章必须有专管人管理做到盖章前审核,盖章后登记  签字。

 (七)设立分公司收费标准

              1:风险保证金:20万,(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一次付清。如有财产或担保人财产担保(需要抵押)无需支付。

                   2: 公司管理费每年收取5万;(大写人民币:伍万元整),此款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两次支付。

                   3:支付品牌使用费3万元;(大写人民币:叁万元整)。

(八)以上七条项目分公司负责人必须严格执行并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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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佳宏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1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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